近日,安徽省蚌埠市发布《蚌埠市禁止、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立法后评估实施方案。这意味着蚌埠市“禁塑令”工作再向前推进。
《规定》于2021年3月8日起施行。同时《规定》的出台,旨在建立全市禁止、限制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规,加强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。《规定》实施两年多以来,为蚌埠市治理塑料污染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“为提高政府立法质量,准确掌握市政府规章实施效果,依据《蚌埠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》《蚌埠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章制定计划》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对《规定》开展立法后评估。为做好此次评估,制订了《规定》立法后实施方案。”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科长喻静表示,针对《规定》评估,采取问卷调查、座谈会、网络调查、走访调研、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网络投票等方式,征询政府机关、社会公众以及与塑料制品生产和使用相关企业、工厂、商户、个体经营者等群体对《规定》的了解情况、实施情况,以及意见及建议。
接下来,安徽省蚌埠市各相关单位将从《规定》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协调性、执行性、实施性、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分析,并结合 《规定》的实施情况及各方意见,针对政策落实、可降解塑料、回收处置等方面,综合对《规定》进行考察评价井形成评估报告,不断提高立法技能和水平。同时,也为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,提高监管执法实效,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,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禁塑行动当中等,提供坚实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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